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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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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桂东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桂卫发〔2023〕6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4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一)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公开选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公开选聘公告可通过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查阅。

  (三)公开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公开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医德医风良好;

  2.身体健康;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5.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在桂东县内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以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农村订单免费培养的医学生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7.2023年度临床一线医生个人门诊诊疗人次或住院诊疗人次达到本乡镇卫生院平均水平;院长、副院长门诊诊疗人次或住院诊疗人次分别达到本乡镇卫生院平均水平的1/3和1/2;

  8.工作(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任职经历(文件)计算时间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2022年、2023年内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桂东县卫生健康局418办公室。

  3.报考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打印《2024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手写签名“诚信考试承诺书”。

  4.报名资料:(1)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准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面写好报考单位、岗位和姓名。(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6.开考比例。此次公开选聘设1:2的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7.取消和核减岗位。于4月22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8.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 同时将报考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在左下角。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确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9.领取准考证。4月26日上午8:30-12:00。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办公室(418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选聘笔试科目为一科,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及公布。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方式采取实际能力操作(口述回答)。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采取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

  1.考核对象:进入面试的考生。

  2.考核时间:面试结束后一周内。

  3.考核形式: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形式。

  4.考核内容:按照《桂东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行考核。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考试成绩+考核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与排名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另行公告。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结果: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六)考察

  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东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桂东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选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查看各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选聘资格。

  (五)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六)面试后,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771516。

  六、公开选聘公告中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35-8631952

  桂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附件:

  1.《2024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24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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